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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家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 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6-1 作者:武汉大学家教网 电话:170-9270-2050

武教基20209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01号)、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函〔2020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22013学年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的通知》(鄂教基〔201221号)、《湖北省2016-2017学年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变动部分)》(鄂教幼高〔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2020—2021学年度我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及教辅材料使用的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按照以中央级出版社教材为主,湖北版教材为辅,其他版教材为补充” 以及每一学科只能选用1个版本的原则,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便于统一进行教学指导和开展教研活动,我市各年级每学科统一使用同一版本实验教材,并且同一学科只能征订1种教材。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学用书免费发放。

3.教辅材料严格按照 “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区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 一科一辅的原则选购。

二、使用意见

(一)关于义务教育教材选用意见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原选用的教材和版别。

2.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统一使用人教版统编教材。

3.小学科学,一至四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五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新修订教材。

4.省定地方课程中《生命安全教育》使用武汉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使用湖北科技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廉洁教育三年级使用鄂人版《廉洁文化进校园》,七年级廉洁教育使用武汉版《廉洁教育读本》,其教科书由省级全额承担免费提供。

5.市级免费地方课程教材中《劳动与技术》使用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科技制作》使用湖北美术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环境教育》使用武汉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综合实践活动》使用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以上4科地方课程教材由市级全额承担免费发放。

6.民族团结教育三、四年级使用人民出版社《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使用人民出版社《民族常识》;初中民族团结教育使用红旗出版社《民族政策常识》。

7.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五年级使用武汉版《小学生防空防灾知识》,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八年级使用武汉版《中学生防空防灾知识》,随国家课程教材一起征订,由市民防办免费提供。

8.有条件的区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22013学年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的通知》(鄂教基〔201221号)、《湖北省2016-2017学年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变动部分)》(鄂教幼高〔20167号)精神,自行确定区级免费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区级全额承担。

9.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和省级地方循环教材统一按35%的比例更新,不分城乡,循环使用。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环境教育》作为市级地方循环教材统一按35%的比例更新。

10.各年级其他教材选用版别,见《2020—2021学年度武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征订表》。

(二)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意见

1.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盲校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下册、信息技术三年级上下册,聋校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下册、沟通与交往三年级上下册、美术三年级上下册,培智学校生活语文四年级上下册教材教育部正在组织审核,教材使用工作另行通知。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

2.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0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三)关于高中教材使用意见

1.高一年级国家课程

2020年我省普通高中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开始使用《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

2.高二、高三年级国家课程

普通高中二、三年级仍使用《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我市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数学》《英语》《地理》(含配套图册)、《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使用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音乐》选用湖南文艺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选用湖南美术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信息技术》选用教育科学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通用技术》选用江苏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3.教学用书及配套学习资源

高一、高二年级选用人教版《语文素养读本》。为加强初高中教材内容的衔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高中学习,选用总社·鄂教版的《初高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衔接读本》新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为做好初高中地理知识的衔接工作,高二年级选用武汉版《新课标区域地理》(上、下册)。

4.地方课程

《生命安全教育》使用武汉大学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使用湖北科技出版社地方课程教材。其他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见《2020—2021学年度武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征订表》。

5.关于各类专题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使用红旗出版社《民族理论常识》;廉洁教育使用武汉版《廉洁教育读本》;市级绿色学校开设环境专题教育课程,使用武汉版《环境教育读本》,教材免费发放,循环使用。

(四)关于教辅材料推荐意见

1.义务教育学段3-9年级统一使用市级免费发放武汉出版社编写的《课堂作业》系列教辅。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辅管理文件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教辅资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武教基〔201641号)要求,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已免费发放《课堂作业》的科目,各区和学校不得再发放或推荐其他教辅。初中七至九年级《历史》《地理》的填充图,《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报告,依据市教育局推荐目录,按有关教辅政策推荐征订。严禁在武汉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

3.规范教辅材料代购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437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和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校向学生推荐的必须是我市推荐目录内的版本。学校推荐给学生前,须向学生及家长发放《申请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告知单》。学生家长在告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同意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并将回执交回学校后,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4.鼓励高中学校自行组编导学案,免费发放给学生使用。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教材选用、教辅资料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其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将对各区选用教科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特别是免费教科书和《课堂作业》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未按规定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特别是对免费发放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各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磁带、光盘等配套音像材料。教材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强制随教材搭售磁带、光盘等配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

(三)免费教科书采购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文件执行。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0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及循环教科书管理等问题的通知》(鄂教基〔200825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083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鼓励高中学校根据实际,积极探索非高考科目教科书循环使用。

(五)各区、校在预订各年级、各学科教学用书时,应认真对照《2020—2021学年度武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征订表》。

(六)根据有关规定,教材及教辅征订发行由市、区新华书店负责。为加强我市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的管理与监控,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备案制度,各区、校教材征订和教辅材料代购必须经校长同意签章,区教育局审核后方能送区新华书店。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请各区教育局于630日前将《2020—2021学年度武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征订表》及教辅代购情况表汇总后报我局基教处(传真:65608503,邮箱65608503@163.com),以便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七)各区教育局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65608503;联系人:张丽民、黄肖。

(八)各区教育局收到此文后,应迅速下达到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组织及时征订,并于610日前将征订单送区新华书店,以确保课前到书。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20—2021学年度武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用书征订表


武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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